��开头暴击:
朋友拍胸脯说"投资稳赚不赔"?签了合同发现是"披着羊皮的狼"?今天这个魔幻案例,让你秒懂投资和借贷的生死线!
�� 案情魔幻反转
张某和李某签的《借款合同》堪称"变形记":
✅ 名义:投资15万搞工程
✅ 承诺:4个月后连本带利拿22万
✅ 暗藏玄机:不参与经营、不承担风险
结果法院一锤定音:这是妥妥的"高利贷cosplay"!
⚖️ 律师解密三连问
1️⃣ 真假美猴王测试
投资:赚了分红赔了认栽(共患难)
借贷: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还钱(保本保息)
本案合同:"挂羊头卖狗肉"实锤!
2️⃣ 利息照妖镜
4个月要7万利息?
律师掏出计算器:年利率高达140%!(银行同期利率才3.45%)
超出法定4倍部分?直接打回原形!
3️⃣ 还款顺序玄机
张某先还的3万元,竟然先抵利息?
法律潜规则:
�� 先付利息 → �� 后还本金
(法条见文末科普)
�� 血泪教训手册
�� 投资合同出现"保本保息"?快跑!这是借贷陷阱
�� 转账备注写清性质!别让"投资款"变"糊涂账"
�� 还款要约定抵扣顺序!否则法律默认"先息后本"
�� 律师暖心提醒
投资有风险,签字需谨慎!
下次遇到"稳赚不赔"的买卖,记得默念三遍:
❗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❗合同要看附加条款 ❗转账记录要留痕
�� 法条小课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,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:
(一)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;
(二)利息;
(三)主债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,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。”
(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裁判,人物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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